关于拟推荐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乡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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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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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乡振兴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级民宗部门层层审核筛选,逐级上报,拟定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藏族乡等12个乡村为乡村振兴试点,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乡名单(1个乡):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藏族乡
二、拟推荐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11个村):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班彦村
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清水乡下庄村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自治县官亭镇喇家村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黑马河镇文巴村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扎麻什乡郭米村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
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年都乎乡郭么日村
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昂拉乡德吉村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江日堂乡多日麻村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柯曲镇德肉村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巴塘乡上巴塘村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向省民宗委经济处反映。
联系电话:0971—8453902
青海省民宗委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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