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落实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792万元
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断加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争取力度,今年,海西州争取落实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792万元。
补助资金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173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408万元,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1170万元,以工代账任务资金350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130万元;州本级1170万元、格尔木市6096万元、德令哈市6446万元、都兰县7659万元、乌兰县6968万元、天峻县7453万元。按部门分:乡村振兴31734万元、民宗2408万元、农牧1170万元、发改350万元、林草130万元。
海西州各市县严格执行“中央衔接资金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的要求,结合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围绕产业发展、促进劳动力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计划实施项目82个,已批复项目56个,已完成招投标项目7个,为全年乡村振兴补助衔接资金项目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