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指南
关于省民宗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来源:
日期:2025-03-05 16:37:22
点击:3365
属于:公开指南
省人民政府:
现将我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省民宗委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青海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持续推动民族宗教领域法治体系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实践活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法治建设整体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省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民族宗教领域依法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相适应、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重要内容,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学习辅导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发挥作用情况。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调整了省民宗委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处室任务分工,按时研究部署民族宗教方面立法、执法、普法等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研究确定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认真执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可检验的成果。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述法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大会发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的形式进行,切实做到了述法主体应述尽述。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实民族宗教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深悟透、细照笃行。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3次,邀请民族宗教、党建工作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为机关干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党内规章等专题辅导讲座3次,全体干部网络普法学法参加率达100%。二是与省委统战部联合印发《2024年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的通知》,通过“寺院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契机,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实施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遴选考核上岗,在962个宗教活动场所有计划、有重点培育了第一批以民管会、寺管会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共1055余名,覆盖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达44.66%,并规范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现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努力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举办全省首批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交流论坛,来自全省的各民族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共同参训、友好交流,既充分体现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拓展,又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法治思维、尊法守法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反响良好。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持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研究制定《青海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青海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就违法情形、处罚幅度作了规范,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处罚幅度,进一步指导基层民宗部门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四是认真组织法治调研工作。撰写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的调研报告》在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优秀调研报告评选中荣获优秀奖。《新形势下推进宗教事务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法制保障问题研究》获得青海省法学会审批立项。五是结合《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宗教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我委职权范围内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并动态调整。梳理完成2024年版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截止目前,我委共计40项权责项目,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5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权力4项。六是持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研究,对行政立法、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1次,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教职人员队伍宣讲和培训法律知识等开展1次法治讲座;决策咨询2次;合同审查9次。七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清真”标识确认纳入《青海省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试点改革工作方案》,通过并联审批,实现清真餐饮店在县区级“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集成办,进一步提高清真食品餐饮生产经营准入政务服务办理时效,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更少、办事效率更高、营商成本更低、政务服务更优、创新活力更强”的政务服务环境。并对全省政务服务2.0系统中民宗系统“清真标识确认”事项属性由“行政许可确认”变更为“行政确认事项”。七是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五部门颁布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4年对17个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颁发《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八是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提升自身能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之一,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推行“教育引导、柔性执法”,近年来未有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案件。
二、创新工作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制定印发《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以全新的指标、更严的标准,涵盖了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隐患、实践创新等七项重点任务,推动示范创建工作由“数量领先”向“示范引领”深度转变,获得中新网、中国民族报、国家民委官网、青海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
三、存在问题
2024年,我委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教育还有盲区死角,深度广度不够;方式方法单一,工作创新不够;宣传教育效果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继续从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等方面加快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法治化水平。
省民宗委
2025年3月3日
现将我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省民宗委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青海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持续推动民族宗教领域法治体系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实践活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法治建设整体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省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民族宗教领域依法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相适应、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重要内容,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学习辅导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发挥作用情况。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调整了省民宗委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处室任务分工,按时研究部署民族宗教方面立法、执法、普法等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研究确定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认真执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可检验的成果。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述法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大会发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职报告的形式进行,切实做到了述法主体应述尽述。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实民族宗教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深悟透、细照笃行。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3次,邀请民族宗教、党建工作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为机关干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党内规章等专题辅导讲座3次,全体干部网络普法学法参加率达100%。二是与省委统战部联合印发《2024年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的通知》,通过“寺院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契机,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实施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遴选考核上岗,在962个宗教活动场所有计划、有重点培育了第一批以民管会、寺管会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共1055余名,覆盖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达44.66%,并规范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现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努力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举办全省首批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交流论坛,来自全省的各民族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共同参训、友好交流,既充分体现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在不断拓展,又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法治思维、尊法守法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反响良好。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持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研究制定《青海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青海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就违法情形、处罚幅度作了规范,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处罚幅度,进一步指导基层民宗部门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四是认真组织法治调研工作。撰写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的调研报告》在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优秀调研报告评选中荣获优秀奖。《新形势下推进宗教事务纳入社会治理体系法制保障问题研究》获得青海省法学会审批立项。五是结合《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宗教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我委职权范围内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并动态调整。梳理完成2024年版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截止目前,我委共计40项权责项目,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5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权力4项。六是持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研究,对行政立法、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1次,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教职人员队伍宣讲和培训法律知识等开展1次法治讲座;决策咨询2次;合同审查9次。七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清真”标识确认纳入《青海省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试点改革工作方案》,通过并联审批,实现清真餐饮店在县区级“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集成办,进一步提高清真食品餐饮生产经营准入政务服务办理时效,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更少、办事效率更高、营商成本更低、政务服务更优、创新活力更强”的政务服务环境。并对全省政务服务2.0系统中民宗系统“清真标识确认”事项属性由“行政许可确认”变更为“行政确认事项”。七是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五部门颁布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4年对17个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颁发《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八是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提升自身能力、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之一,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推行“教育引导、柔性执法”,近年来未有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案件。
二、创新工作的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制定印发《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以全新的指标、更严的标准,涵盖了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隐患、实践创新等七项重点任务,推动示范创建工作由“数量领先”向“示范引领”深度转变,获得中新网、中国民族报、国家民委官网、青海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
三、存在问题
2024年,我委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教育还有盲区死角,深度广度不够;方式方法单一,工作创新不够;宣传教育效果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继续从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等方面加快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法治化水平。
省民宗委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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