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佛教协会召开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 会长(扩大)会议暨第二次常务理事会
4月27日,省佛教协会组织召开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长(扩大)会议暨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全国、全省统战部长、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青海省藏传佛教教职人员惩戒委员会》《青海省藏传佛教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党组成员、专职委员汪永春出席并讲话,省佛教协会会长拉科洛桑旦贝昂秀主持。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及各市州佛协秘书长共68人参加。
会议指出,新一届省佛教协会班子换届以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国佛教优良传统,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佛教中国化的青海实践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省佛协常务理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秉持道德自觉,涵养道德品质,坚守道德定力,主动带领僧俗群众深入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特别是利用法会、诵经会等寺庙传统佛事活动,广泛传播佛教教义中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广大佛教界人士应立足经典,结合时代特征与社会需求,深入挖掘佛教教义中“慈悲喜舍”“众生平等”“自利利他”等思想的现代价值,通过佛教论坛、讲经说法、文化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信众以正知正见理解佛法,破除迷信、远离偏执,将佛教智慧转化为促进个人心灵成长、家庭和睦、社会友善的积极力量。继续发扬佛教“慈悲济世,利乐有情”优良传统,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有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在济困、救灾、助残、助学、养老、环保等方面发挥正能量,极大限度发挥宗教服务社会、反馈社会的积极作用,争做党和政府的好帮手,争做信教群众的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