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民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我省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绩效评价等级为A级(优秀),已连续三年获评国家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近年来,在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和全方位、多层次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将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作为支持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累计争取资金12.88亿元,高效实施农牧区特色产业、基础设施补短板、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等项目740个。制定印发《青海省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指导意见》,构建省级统筹监管、市(州)县(市、区)属地落实的管理体系,因地制宜聚焦各族群众急难愁盼,科学筛选储备项目、规范项目库建设,精准实施项目,严把建设质量关和资金使用关。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解决了民族地区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民生问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下一步,我委将紧扣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的重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积极争取落实资金,科学制定分配计划,指导各地精准遴选实施项目,强化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持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加快推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经济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