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关于拟命名全省少数民族文化 传承与保护基地名单的公示
按照《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评审命名办法》要求,各市州积极申报推荐、综合评审,10月13日,经省民宗委党组会研究,拟命名8家单位为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需要反映和说明的事项,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民宗委反映。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
办公电话:0971-8245705(兼传真)
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971-8247423
邮箱:smzw8245705@163.com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省民宗委关于拟命名全省少数民族文化 传承与保护基地名单的公示
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公示名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