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过度地带,位于青海省东部,祁连山麓之南,湟水上游北川河流域。东部隔马鞍山与互助土族自治县相邻,西部以娘娘山与湟中、海晏县为界,南接西宁市,北隔达坂山与门源回族自治县相望。介于东经100°51′至101°56′,北纬36°43′至37°23′之间,海拔2280—4622米,年均气温5.5度,年降水量450—800毫米,年内无霜期100—120天左右。县境东西最长95公里,南北最宽85公里,图形呈桑叶状,总面积3090平方公里。全县辖9镇11乡,289个村委会、20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4.3万人,有汉、回、土、藏、蒙古等25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0.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6.7%,农业人口34.6万人,占总人口的78.1%。
近年来,大通县乘国家西部大开放的东风,紧紧围绕发展与和谐这一主题,牢牢把握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两个关键,开拓进取,团结拼搏,保持了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势头。2007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6.42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11亿元,同比增长9%;第二产业增加值53.92亿元,同比增长17.2%;第三产业增加值7.38亿元,同比增长12.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598万元,同比增长17.6%,完成一般预算支出67311万元,同比增长29.3%。完成县属固定资产投资8.71亿元,同比增长21.3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9329.92元,同比增长15.33%,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3309.65元,同比增长16.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4亿元,同比增长9.61%。
历史概况
大通自古以来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先后生活过和正在生活的世居民族有羌人、匈奴、鲜卑、汉、藏、回、土、蒙古等,现在的民族成分有23个。几千年来,各兄弟民族在这里生息繁衍,共同发展,相互融合,不断走向共同繁荣的今天。
从大通县上孙家寨发现的出土文物中,足以证明,四、五千年前,先民们已开始在这里过着狩猎和游牧生活,后又发展到定居耕稼,并逐渐有了简单的手工业。历史文献记载,青海一带远古时期是羌人分散居住的地方,相传是炎帝姜性的别种。戎人其活动范围很广,东起陇东,西迄黄河源头,南至川西一带,西北达新疆中部,他们逐水草而居,以游牧为主。夏禹时(公元前21世纪初)的九州之一--雍州,即包括今陕西、宁夏、甘肃以及青海东部地区。
西汉时,北方的匈奴与湟中(今西宁古河湟一带统称为湟中地)的羌人联合,攻占河西走廊,阻塞了中原与西域的交通。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遣骠骑将军霍去病率骑兵出陇西,攻祁连,击破匈奴右地,恢复了东西交通。汉王朝为了巩固这一新的战略地区,开拓河湟,列置河西四郡,又在今西宁城址修西平亭,设兵驻防。同时,在今大通长宁修了城堡,在附近开始了小规模屯垦,以补军需。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派后将军营平侯赵充国率兵来古湟中(今黄河上游、湟水和大通河流域,古称"三河间"),实行"军事屯田",曾开通大通到张掖的通道,西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增设长宁县,由西平郡管辖,后又归西都县(从临羌县分置)管辖。
西晋末年(公元310年前后),鲜卑慕容氏吐谷浑从今辽宁省迁徙到阴山、陇山,逐渐经甘肃南部,进人青海湖环湖地区,兼并羌人等大片土地,建立了吐谷浑王国,管辖青海的广大区域,前后达350年之久。其间,公元317年西晋灭亡后,南北分裂,前凉、后凉曾先后控制过青海东部。十六国时,鲜卑族秃发乌孤建立南凉王国(公元397一414年),曾以西平(今西宁,后迁都乐都)为首府。这时,大通地区归南凉管辖。南凉灭后,北魏、北周曾分别管辖过这一带地方。隋炀帝大业四至五年(公元608一609年)派裴矩经营西域,击败吐谷浑,可汗伏允率众逃入雪山(积石山南)。从此,自西平、临羌以西,且末(在今新疆)以东,祁连以南,雪山以北,皆为隋有,大通地区也回归中央政权的统一管辖。
唐高宗龙朔三年(公元663年),吐蕃灭吐谷浑,控制了整个河陇地区。大通地区由吐蕃统治,为时达200年之久。公元960年北宋建立后,吐蕃势衰,西夏兴起,于公元1004年成立夏国,建都银州,逐渐占有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诸地。因宋朝致力于防御西夏威胁,厮啰在今西宁建首府青唐城,取代了吐蕃的统治,控制青海地区,达南城亦为厮啰管辖。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宋军进入湟水流域,占青唐城,改名鄯州。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收复达南城,改名大通城。
公元1127年金灭北宋后,南宋时期一百年内,金和西夏交替统治青海东部地区。十三世纪初,蒙古贵族兴起,先后灭西夏和金,公元1271年建立元朝,进而灭南宋(1279年),统一中国。设置西宁、贵德二州及吐蕃朵甘思等处。在河州(今甘肃临夏)设置吐蕃宣慰使都元帅府。今大通(包括今门源县)在其管辖范围内。公元1368年元朝灭亡,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明朝军事力量进入青海地区。
洪武六年(1373年),改西宁州为西宁卫,属陕西行省都指挥使司,继元制,封授土司。西宁卫共封十六家土司。当时大通地区有陈土司(子明),管辖十四个寨堡。土司府建在今长宁乡宋家庄。洪武十九年(1386年)长兴侯耿炳文率军队修筑西宁城。同时,从河州、凉州、南京等地移民徙户,在大通河一带,垦荒辟地,开沟修渠,引水灌田,种植粮食,蔬菜等,从此大通地区逐渐发展繁荣起来。明世宗嘉靖十五年(1536年),河套蒙古贵族吉囊及其后裔屡进西宁、大通、互助等地。明末,大通为蒙古贵族麦力干所据。清世祖顺治十年(1653年)麦力于在大通城大营宫室,使其长子南力木居之。
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年),青海蒙古亲王罗布藏丹津联络郭莽(今大通广惠寺)、郭隆(今互助佑宁寺)等寺喇嘛叛清,攻西宁城和北川(今西宁郊区及大通外川)。次年,清政府调川陕总督年羹尧,四川提督岳钟琪统兵征讨,削平边患,廓清河湟。当时年羹尧曾派兵攻进两寺,"歼其众而焚其寺"。
雍正三年(1725年),为进一步加强清王朝集权统治,又增设军政设施,于设西宁府及西宁县的同时,设大通卫,并筑大通(今门源县城)、永安(今祁连县境)、白塔(今大通城关镇)三城,分兵驻守。大通城置总兵官,并左右游击,辖永安、白塔二营,属西宁府管辖。乾隆九年(1744年),经西宁道杨应琚和大通卫守备官孙捷联名详请,卫署迁白塔。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改大通卫为大通县。从此白塔城成为大通县治所在地。1957年10月大通县人民政府从城关镇迁至桥头镇。1985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大通县,并于1986年7月10日在原行政区域内建立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至今。
大通社火
人们常说青海是民歌的海洋,殊不知大通既是夏都的后花园,也是民歌的海洋,歌舞的家乡。大通民间的歌舞,在“社火”中表现得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美不胜收。
大通“社火”和省内各地一样,是每年春节期间广大群众迎春、闹春的一大群众性文化活动,其传承历史悠久,规模宏大广泛,是群众自发的年节民间艺术大汇演,体现着大通各族人民群众祈盼国泰民安、五谷丰登的美好愿望,同时,也抒发着他们对生活的信心和理想,展示着他们对民间文化艺术的创造力和审美观念。他们在“社火”活动中的参与对传承和创造民族文化起着源泉和土壤的作用,是我们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一份十分宝贵的精神和文化财富。
“社火”的起源,一般说来是上古以来人们对“社稷”(土地与农耕)及火的崇拜与祭祀而始。“社火”及其歌舞在大通民间的传承,也是受中原文化深厚影响的显著标志之一。大通“社火”歌舞主要以广场表演为主,有“内场”与跑“外场”之分。所谓“内场”,就是“社火”表演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说是“社火”。歌舞的正场、主场,表演的节目有《狮舞》、《龙舞》、《八大光棍》等等正规表演的节目。所为“外场”,主要由社火队伍中的仪仗队组成,角色有马报子、灯官老爷、哑吧、胖婆娘、卖膏药、货郎等,表演形势以秧歌舞等不停地与观众逗趣、打浑、说笑,语言近乎粗浑,表演滑稽夸张几近颠狂。但观众仍然十分喜欢,并给他们犒以糖酒美食,并以这些“社火身子”的口中讨得祥言吉语,以示来年时运顺昌。
大通地区的社火队,除回族居住的地区外,几乎村村有队,户户随队,农村社火队最多时达74个。费用一般由群众自愿损赠或从各家中募集,群众积极踊跃,唯恐落后于人。组织者称会头,各队都有一定的规章制度,演出时间一般在农历正月初七到十七之间,表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一般社火都有牌灯彩旗、锣鼓乐队、灯官、报子、龙灯、狮子、旱船、老秧歌、霸王鞭、太平鼓、八大光棍、拉花姐儿、高、低跷、滚灯等。演员在锣鼓指挥下,统一跑满场作造型之后,分项表演。表演节目的形式几乎包括所有小调、民歌、秧歌、道情、眉户以及民乐曲牌、曲艺形式,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清末西宁诗人朱耀南“社火”诗:“休明鼓吹答升平,街舞衢歌雅颂声。巧制鱼龙看变化,粉墨登场又多名。”便是社火这一民间传统文化粗犷、豪放、朴实而又充满的乡土气息的真实写照。
流行在大通县黄家寨镇黄西村的“四片瓦舞”是青海省社火舞蹈中独一无二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浓郁生活气息的舞蹈,它以独特的道具,柔和优美的律动和多变的节奏,神奇的青蛙脸谱给人以美的享受。96年春节,这个节目在全省传统社火改革和新社火展演活动中获一等奖,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每年正月十四在县政府所在地举办的城乡秧歌社火汇演,把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推向了高潮。那喧天的锣鼓敲出了农民兄弟的喜悦;飘逸的秧歌扭出了城里人的美好心境;豪放的太平鼓打出了国泰民安的太平景象。